是由其直系晚辈亲属继承。你外祖母死亡后,应由你舅父和你母亲共同继承遗产,由于你母亲在取得遗产前死亡,这样她应继承的那份遗产,应由你父亲、你姐姐和你本人共同继承,而不是由你姐弟二人继承。养子继承遗产案案例:钱某夫妇膝下无子,于1986年收养孙某幼子为养子,改为钱姓,叫钱振兴,在振兴13岁时,钱夫妇先的病故,留下了
3
f住房5间和15万元的遗产,钱某的弟弟见某哥哥留下大笔产业,打着钱振兴是养子。不是钱家血亲不能继承财产为理由,阻挠振兴继承遗产。孙某得知此事后,据理力争,钱弟说:“振兴是你的儿子,只能将来继承你的财产,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孙某说:“振兴已过继给钱某,他姓钱不姓孙,他养父的财产只能振兴继承,我百年后的遗产,他不能继承,两个人争吵不休,无法处分,孙某向人民法院起诉。
评析:我国婚姻法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对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与生身父母脱离了关系。在钱家钱某与钱振兴父子,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女婿均为法定继承人,其中
4
f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钱振兴依法可以成为钱某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养父母的财产,至于钱的弟弟在其兄养子钱振兴在世时他无权继承其兄遗产。
林某继承了生父遗产还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吗?
案例:林某的生父早年去世,母亲于1985年改嫁,林某当时14岁,姐姐已婚,林某仍与姐姐住生父的房子,生活费由继父和母亲供给。林某16岁到继父家生活,后来又到原籍继承了生父的房屋,但在经济上仍与继父来往。继父建房时林某姐弟俩出资,继父、母亲的生活均由他们照料。继父临终时把房产证给林某并嘱料理后事。继父去世后,他的从未尽过义务的儿子周某要求继承全部房屋,其理由是:林某已继承了生父的遗产,母亲改嫁时姐已结婚。请问这些理由对吗?
5
f评析:林母改嫁时,林某虽未和母亲一起去继父家生活,但是由母亲和继父提供了生活费,16岁即和他们一起生活。应该说,林某与继父已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