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利是国家作为国际人格者所固有的,由国家主权引申的各项权利,也是国家不可缺少的和生存攸关的权利,因而是国际法确认的,不可剥夺和不可侵犯的。包括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⑴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在一定意义上,独立权就是主权。⑵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法上享有平等地位的权利。⑶自卫权是指当国家遭到外来的武力攻击时,实施单独的或集体的武力抗拒攻击者,以保卫自身的生存、独立和安全的权利。⑷管辖权通常是指国家对人、物以及事件的管理和支配权。
作业2
一、不定向选择题1、B2、B3、B,4、D5、AB
二、填空题1、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2、几何学划界法;天文学划界法;自然划界法。3、责任制度;援助、送回和归还制度;空间物体的登记制度。4、国家元首;政府;外交部。5、①向国家元首派遣的大使或教廷大使及其他同等级位使馆馆长;②向国家元首派遣的使节、公使及教廷公使;③向外交部长派遣的代办。三、名词解释1、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满足别国的需要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2、大陆架大陆架指由海岸向海自然平缓延伸的部分,平均坡度约01度,上覆水深一般在50~550米,宽度在70~110海里。3、发射国
f是指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和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4、领事是一国根据协议而派驻他国的特定城市或地区,以保护本国和本国国民在当地合法权益和执行其他领事职务的官员,他们是职业领事。四、简述题1、简述《南极条约》法律体系及南极的法律制度。《南极条约》订立之后,南极协商会议于1972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豹公约》,1980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公约》,1988年通过了《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管理公约》,1991年通过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南极条约》和上述其他公约或议定书以及南极协商会议通过的决议构成了目前南极的法律体系。南极的法律制度:⑴和平利用南极,⑵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和国际合作,⑶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和权利要求,⑷维持南极地区的公海制度。2、简述领海中的无害通过制度。无害通过制度的内容有以下方面:⑴无害通过权。所有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它的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无害通过权。⑵无害通过的含义。通过是指船舶以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停靠内水以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或以驶往、驶出内水或停靠这种泊船处或港口设施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