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警卫消防费中列支。原则上月度奖励额度不大于2千元,而处罚根据日常考核结果实施。一、处罚部分1必须按要求分岗值守,文明、规范值勤,不符合标准要求每人次扣50元。2有不文明执勤行为以及警纪警规不规范,每人次扣50元;进入生产现场着装或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50元,有脱岗、睡岗、空岗现象,每人次扣50元。3门卫管理不严,使无证、与本公司生产、生活或其它业务无关的人员进入厂界,每发现一人次扣50元;发现以上人员进入生产区,每人次扣100元。
f4门卫管理不严,使无证、与本公司生产、生活或其它业务无关的车辆进入厂界,每发现一人次扣200元。
5值勤人员的素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每人次扣50元;私下收取馈赠或故意刁难,每人次扣200元并消除影响。
6值班纪律不严,乱动电厂的设施、设备,但未对电厂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每次扣50元;在重点防火部位抽烟每人次扣200元,在其它禁止吸烟的区域抽烟每人次扣100元;因保安员责任所引发的火灾、人身或设备事故,所有损失由保安服务公司自行负责。
7因不按约定布防或巡查不到位发生内部人员偷盗案件,每次扣100元,同时按价赔偿失物。因执勤不力或疏漏发生外来人员偷盗案件每次扣200元,同时折价赔偿失物。
8对盗窃案件未能有效控制或有明显的失职行为,每次扣100元。9对治安刑事案件不及时、处理、出警,导致事件扩大的,每次扣2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惩处。10拒绝执行电厂领导和安全技术部的指导或其它合理安排,每次扣100元;情节或态度恶劣者,每次扣200元,对责任人电厂保留辞退的权力。11对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电厂及保安人员,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其实施救援,每次扣200元。12因失职、玩忽职守或值勤人员伙同他人盗窃,致使厂内物资被盗运出厂,每次扣2000元,并赔偿失物;电厂权提出对保安人员进行调整或终止合同的正当要求,由此引起的损失全部由保安服务公司承担。13对盗窃案件未能有效控制或有明显的失职行为,每次扣100元。
f14乙方要按合同约定的数量配置保安人员,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时,每天/每人扣300元。
二、奖励部分1、有抓获盗窃分子、追回赃物等立功表现,每次奖励5001000元。2、认真组织参与甲方的重要活动(如A、B级检修),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期
间不发生物品被盗事件,每次奖励5001000元。3、积极主动地参与甲方防台防汛、火灾扑救等紧急情况处理,并有立功表现,
每次奖励奖励5001000元4、听从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