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姓名
LW
经常居住地住址
申户口所在地住址
请
人
户口性质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城镇否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境外合资方名称
中方主管机关
被
申法定代表人(负
请
责人)
人
姓名性别职务
住所地
办公地或经营地
法人代码
联系电话
性别
女出生日期
现工作单位职业
身份证类型及号码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一、请求支付2010年12月1日2011年2月28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中差额(1倍)工资34,000元;二、请求支付2011年3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02,000元;三、请求支付以上两项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34,000元;四、请求赔偿因未缴纳失业保险费而无法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元;五、请求赔偿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而赔偿原告的养老保险损失元;六、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51,000元;以上各项共计元。事实与理由:2010年8月20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东北分公司总经理一职。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6000元月;话费补助300元月;出差饭费补助60元天。另外,出差差旅费实报实销。自申请人入职之日起,被申请人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均被无理拒绝。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无故、违法解除劳动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被申请人应承担向申请人支付上述诉求款项共计元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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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依法裁决。此致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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