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试合同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2011年卷三单选第12题)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答案】B【考点】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解析】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可知,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通知乙公司即可,无须得到乙公司的同意。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可知,债务人丙公司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全部债务转让给戊公司需要得到乙公司的同意,否则该转让无效。因此,丁公司不能直接向戊公司行使代位权。选项C、D错误。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因未取得乙公司的同意而无效,所以,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及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等都不能作为戊公司的抗辩理由。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3题)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答案】B【考点】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解析】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