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品管理制度
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f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本公司为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置、使用及管理。一、基本要求:1.进入施工现场均应佩带安全帽,穿胶鞋。从事对眼睛有伤害隐患(如电焊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戴上适合于该项工作的护目镜、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以防止事故的发生。2.在接触含刺激或损害皮肤的化学剂时,工作人员应带上橡皮手套、防护围裙或其它防护用具。不应穿着宽松或不合身的衣服。3.工作人员不应穿着饱含任何易燃、有害或刺激性物质的衣服进行工作。4.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后,不能佩戴会被钩住、挂住并造成工伤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5.工作人员的头发如果长到会引起工伤的程度,则应在从事其工作时理成合适的发型。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头部、面部、眼睛或呼吸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6.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职工具有不同防护功能的防护品。二、、劳动保护品的采购与检验1.员工个人劳动防护品,由公司安全生产处按计划统一订购,分级发放,供货厂商由安全生产处进行选择。2.采购国家规定并实行定点经营的特种劳动防护品,必须具有国家及省部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许可证”及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安全鉴定证”,暂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须有厂家“产品检验合格证”。3.检验
产品购买后应由安全员对防护用品进行现场检查试验,主要有安
f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直接人员造成伤害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用5kg钢锤自1m高度落下进行冲击试验,耐透性能用
3kg钢锥自1m高度落下进行试验。安全带:一般使用5年应报废,对架子工安全带,抬高1m试验,
以100kg重量拴挂,自由坠落不破断为合格。安全网:网目密度不用底于2000目100cm2。
三、、劳动防护品的发放管理要求1.凡按规定享受劳动防护品的人员,都要及时获得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作业队材料管理员保管。2.新入队的员工应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发放劳动防护品。3.长期因病休息的员工,相应延长换发劳动防护品的时间。4.对安全性能要求高、正常工作时一般不容易损坏的劳动防护品,如安全帽、面罩、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届时须强制检定或报废。四、防护用品的具体要求1.安全带
每一个在距工作面33m以上高度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穿上带有短绳的安全带。在使用安全带和短绳时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