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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针对宿舍卫生脏、乱、差等现象,进一步抓好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和文化建设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6.针对打饭插队、自习室占座等扰乱公共秩序现象,在餐厅、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文明督察流动岗,加大文明监管监察力度。7.针对大学生作业抄袭、考试作弊、恶意欠费等诚信缺失现象,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与学生签订“行为诚信承诺书”,引导学生在考风考纪、缴纳学费、助学贷款还贷、撰写论文、就业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主动做出诚信承诺。8.针对网上欺骗、网恋越轨、乱发帖子甚至留言粗俗等网络不文明现象,在学生中加强网络法规和网络道德教育,开展文明上网和文明网站创建活动。三、活动步骤与要求1.2007年10月正式启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团委、学生处及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校报、宣传板、校园网、学生刊物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义,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积极投入到“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来。2.1011月份,在校园内选定设置文明宣传点,在全校学生中征集文明用语,推荐和选拔文明督察流动岗成员上岗。各学院确定一批文明标兵宿舍创建集体,有重点地选拔一批文明个人标兵候选人进行培养。3.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学校、学院、班级、宿舍要组织开展“文明学院”、“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达标活动。学校及学院都要确立具体的创建目标,并采取“月重点”的办法,即每月重点突出一个创建目标,通过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活动,力争在每年内实现确立的创建目标。4.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5.要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不文明行为档案库、奖罚机制等措施,约束和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的发生。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文明督察队、学生会、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学生党员等学生骨干的作用,对校园内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促进校园文明风气的形成。6.要十分注重发现、挖掘典型,培养、宣传典型,号召广大同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向不文明行为告别,争当文明个人,争创文明宿舍,共同创建文明校园。四、评选办法1.学校每学年在全校学生范围内评选出“百名文明个人标兵”、“百个文明标兵宿舍”、“百例文明示范典型事迹”。评选时间为每年910月份。
f1“百名文明个人标兵”的参评条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