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子离职后仲裁获赔6000元补偿金,公司拉来两
桶一角硬币,称「硬币也是人民币」?该如何应对?
以下为个网友的应对办法:1该公司用硬币支付补偿金,倒是不涉及侮辱,只是涉嫌违反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民法典》、《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更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这个案子虽然发生在劳动仲裁之后,当事人自动履行期间,尚未进入民事执行程序,但是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是法律的帝王原则,无论是私法领域,还是公法领域,都可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更何况,这个案子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裁决,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更不存在问题。
为什么说这个公司以两桶硬币履行仲裁裁决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呢?因为诚实信用原则中有一条重要的内容为: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或者裁判义务时,应当根据义务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协助义务,提供必要帮助。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去买一个生日蛋糕,蛋糕店会为你免费准备蜡烛、便于携带的包装盒,而不是只给你一个光秃秃的蛋糕,这样你也没办法带回家。
这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蛋糕店出于交易习惯,给你蜡烛,为了方便你把蛋糕带回家,帮你主动打包。尽管在你们的买卖合同中,并没有相关约定。
在这个案子中,按照既往的工资发放习惯,公司应该将补偿款打到女子账户,而不是直接给两桶硬币。这根本没有尽到协助义务,而给女子增加了麻烦。
所以老湿我说,这个公司的履行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有什么后果呢?对这个案子来说,女子可以拒收,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她嫌麻烦,也可以考虑收下,但是要求公司支付因清点硬币而造成的损失,比如误工费。
f在民事诉讼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招致不利后果,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司法拘留、罚款、训诫等。
总之,告诫所有不诚信的当事人,并不是违反具体的法律规定才违法,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也属于违法。
2这种事情很简单,扫一眼,说,我数过了,钱不够,我不能签收据。
公司说钱数够,那就让他们数给你看,你端一杯茶坐着看,中间上个厕所,然后回来说刚才那段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