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广东河源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现甲方(需方)与乙方(供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特此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序号1
标的名称型号
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台
1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圆整(¥元)
上述价格不含税点,如有增加需求,需提前和乙方联系,以双方协商确定的补充协议为备注:准。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及价格在结算时不得调整,除非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
确认。
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厂家产品说明和技术标准验收。
第三条交货地点、时间及运输费用:甲方所在地,乙方收到定金后安排发货,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良好,无包装费,包装物不回收。
1
f第五条:结算方式、时间、地点及期限:签定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全额货款的50(共计:
元,
大写:
圆整)作为定金。货到乙方公司后,并经过甲方公司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尾
款(共计:
,大写:圆整)。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时,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第七条:产品签收
1、甲方应在收到产品时立即开箱开包按照合同型号、数量逐一清点;
2、如产品数量、型号符合合同规定、外包装完好甲方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交给送货人;
3、如验收时发现产品数量或型号与合同不符,或者发现产品破损或有开箱痕迹(应在送货人在场的情况下开箱验机),甲方应在送货单(收货单)注明,由送货人、收货人共同签字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交给送货人;同时,型号不符或有问题的产品由送货人带回。其他产品甲方应按正常手续签收。否则,视为甲方收到的产品数量、型号、外包装与合同约定相符。
第八条质量验收
1、甲方签收产品且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工程及质量验收,如出现质量不合格及缺少随机配件工具情况,甲方应在接乙方验收通知后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报告。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验收合格。
2、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风险,在双方或者甲方完成验收之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