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装置或设施域性重要设壁)架火炬(火炬(最外侧设施(最外侧设中心)备外缘或建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筑物的最外轴线)轴线)10012010025
相邻工厂或设施
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150
f村庄相邻工厂(围墙或用地边120界线)国家铁路线(中55厂外铁心线)路厂外企业铁路线45(中心线)7045354530205015倍塔杆高度40253060306012080808080601208080806080601205035303530204015倍塔杆高度40203060306070252530603060
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55(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厂外公路高速公路、一级35公路(路边)25其他公路(路边)8015倍塔杆高度
变配电站(围墙)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Ⅰ、Ⅱ国家架空通信线路50(中心线)通航江、河、海岸边地区埋地输油管道25原油及成品油30(管道中心)液化烃(管道中60心)
地区埋地输气管道(管道30中心)70装卸油品码头(码头前沿)
注:1本表中相邻工厂指除石油化工企业和油库以外的工厂;2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3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规定减少25;5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6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输气)管道的防火距离,可按地区埋地输油(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50;7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火灾危险性设施时,其与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防火间距最小可为25m;8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4110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表4110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项目防火间距(m)液化烃罐甲、乙类液体可能携带可甲乙类工艺装置全厂性或区域性
f组(罐外罐组(罐外燃液体的高或设施(最外侧重要设施(最外侧壁)壁)架火炬(火炬设备外缘或建筑设备外缘或建筑中心)物的最外轴线)物的最外轴线)液化烃罐组(罐外60壁)甲、乙类液体罐组60(罐外壁)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火炬90中心)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最外侧设备70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轴线)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