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普及健美操评分方法。
比赛采取公开示分的方法,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运动员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
211最后得分:
得分项目减分项目
最后得分
最后艺术分裁判长
最后完成分视线
得分总分减分总分
212名次评定:
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中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名次将按顺序取决于下列标准:最高艺术总分最高完成总分考虑全部艺术分(不除去最高分与最低分)
2
f考虑三个艺术最高分考虑两个艺术最高分同样适用于完成分
22艺术分
每名艺术裁判的分数是对艺术编排的每项内容进行评价的总分,满分为10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所剩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艺术分。
艺术裁判的评分因素及分值
成套创编(操化动作、过渡与连接、配合与托举、队形与空间的运用)
4分
成套创意与风格
2分
音乐
2分
表现力
2分
221成套创编
4分)
成套创编是指成套动作的内容,包括操化动作、过渡与连接、难度动作、配合与托举的合理分布
及具有独创性。
为确保奥运的理念和评分伦理道德,成套动作中禁止以暴力、枪战、宗教信仰、种族歧视与性爱
为主题。要体现健身、健美、健心的原则、观赏性的原则、全面发展身体素质的原则、安全无损
伤的原则(包括器械选择与运用的安全性)。
成套动作设计应以操化动作或器械使用为主,在融合现代舞蹈、武术、芭蕾等其它项目的动作时,
必须符合健美操运动的动作特点。成套动作中不允许出现任何明显地显示其它项目特征的动作或
静止造型(如芭蕾、健美、搏击等)。
组合赛和集体赛成套动作要求有3次托举动作,多于或少于3次托举的每次由裁判长减05分;托
举的高度不能超过两个人高的高度,超过高度算违例托举每次由裁判长减10分。
在成套中出现难度动作时只把这个动作视为一个普通的动作素材没有任何加分因素。
风采赛中出现超过05分以上的3个难度或组合赛、集体赛中出现超过03分以上的3个难度动作
每出现一次由裁判长减02分。
全部成套中的动作内容(操化动作、过渡连接、配合与托举、队形变化或器械使用)必须表现出
多样性。动作与动作的连接必须表现出自然、动感、灵活和具有创意。
轻器械自编套路的操化动作设计要突出器械的特点和动作的规范性,对器械属性运用的充分与合
理性,必须表现出器械的趣味性和锻炼价值。
成套动作允许运动员同时或依次使用同种或不同种器械(不超过三种),但几种器械的使用应在某
种意义上有一定的联系,并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