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控制学生失学辍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按照《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福龙副组长:赵文权韩长发赵洪霞组员:胡述柱温延森刘洪明张振林赵广才贾立军
二、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一)明确工作职责
1、每学年、每学期初,学校和相关处室、相关教职员工层层签订《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
2、各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二)工作制度1、报告制度班级报告制度:(1)科任教师实时监控班级学生的上课情况,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要立即报告班主任;(2)班主任实时监控班级学生的流动情况,发现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上课要立即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追查原因并记录相关资料,上报年级主任;(3)对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上课超过3天的要上报德育处,并上报有关家访情况记录。年级报告制度。(1)年级主任接班主任报告后进行登记,并建立控辍保学档案;
(2)学生不上课超过3天的要上报德育处,并将相关控辍保学档案交德育处;
德育处报告制度
f(1)德育处接班主任报告后要进行登记,对无故不上课超过3天的要建立控辍保学档案;
(2)学生无故旷课达到2周的,要上报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2、劝返处置程序(1)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班主任要立即联系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2)对无故不上课超过1天,且联系家长做工作后仍不返校的学生,班主任要进行家访,追查原因并记录相关资料,上报年级主任;
(3)对无故不上课超过3天的学生,要上报德育处,德育处按照家访制度及时组织进行家访,积极做好学生的劝返工作,家访人员持《限期返校通知书》送达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办理好签收手续,给定该生回校学习的期限并把家访结果记录存档。
(4)学校在劝返过程中要有工作记录,留存劝返工作佐证材料(电话、录音、照片、工作记录文档等)备检。
(三)规范学籍管理制度1、教学处要按照《营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