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为加强我校保密工作,现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有关保密
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相关规定执行。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1、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
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2、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3、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位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4、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5、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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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6、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7、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8、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二、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1、成立定密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单位法人代表或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为定密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国家秘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和审核。2、单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资料、文稿、报表及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像)带等磁介质载体,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范围规定》,及时确定、调整密级和保密期限。3、确定、调整国家秘密必须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由承办该事项工作人员,根据有关保密范围的规定提出确定、调整的初步意见,报定密工作指导小组和单位领导审核批准。4、单位自行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若发现不符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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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范围规定的,应及时纠正;泄漏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或公开后无损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应及时调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
5、国家秘密事项一经确定和调整,须在有关载体上作出规范化的标识。
6、定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及时或不准确或漏定、错定造成泄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三、涉密载体(介质)密品使用保密管理制度1、涉密载体及密品,必须由单位机要保密人员统一管理,密件收发、交换、借阅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2、文件只发组织单位,一般不发给个人。3、传递密件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