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证券行业竞争发展概述
《证券行业竞争与发展趋势》主要分析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关系、竞争格局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证券行业竞争发展概述,是引言部分,通过对证券行业发展历程的简要回顾,分析证券行业竞争关系发展变化的情况;(2)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分析,从集中度和差异化竞争两个方面对目前证券行业的竞争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3)开放与证券行业竞争,主要分析未来混业经营和外资券商进入对我国证券行业竞争的影响;(4)券商如何培育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对券商如何应对行业竞争提出建议。
我国证券行业是在特殊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由于证券公司经营环境不同,在证券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关系也有着很大的不同。
第一阶段(1981第一阶段(19811990年),证券行业初创时期。为了适应国债发行和交易以及股份制试点改革的需要,催生了中国第一批证券公司。到1988年底,全国共有证券公司34家,证券交易柜台100多个,初步形成了证券专营和兼营机构共存的证券公司格局。这个阶段,我国证券公司业务经营重点总体上是以各类债券为主,而且由于没有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交易所,经营方式以柜台交易为主,业务竞争性不强,不少证券公司处于区域垄断状况。
第二阶段(1991第二阶段(19911996年),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证券业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两大交易所的设立和证券市场发展,证券公司数量迅速增加,规模迅速扩大,业务范围也迅速扩张。1995年《商业银行法》确定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格局。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由于证券交易量爆发式增长,证券公司处于卖方垄断地位,通过简单的规模扩张,提供低水平的通道服务就能获得丰厚的利润。随着证券公司数量不断增加,行业竞争性开始初步显现。但是由于业务单一,券商之间的竞争仍然属于市场竞争的初级阶段,主要以低级的竞争手段为主。证券行业总体上仍不能满足证券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行业服务供给不足,开户、交易需排队,发行股票实行额度制,证券行业竞争关系仍然带有不少区域垄断的特征。
f第三阶段(1997第三阶段(19972001年),行业快速发展期。199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对证券公司的监管职责移交中国证监会,理顺了我国证券公司监管体制。1998年底颁布了《证券法》,并于1999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的发展,证券行业初步形成了以综合性券商为龙头,以经纪类券商为基础的梯队结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