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外合作办学的积极意义1、中外合作办学简介ABrie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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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与形式TheE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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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是引入国外教育机构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弥补我国教育机构在教学、科研与管理中的不足。中外合作办学的形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另一类是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形成独立的法人财产,具备法定的办学条件,享有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内部管理实行董事会制。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两种:一种是学校领导下的二级学院制,由学校与外方合作者共同创办,不具有法人资格,具体由二级学院运作。目前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大多数是以这种形式存在的。另一种是一般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双方根据契约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共同完成合作办学任务。
f12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概况ABrie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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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国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这一教育模式出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全国第一个颁发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天津财经学院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合办的MBA班,成立于1993年。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十分迅速,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高,办学模式也日益多样化。截至2007年2月,在中国境内已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1400多个。其中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的约占23。从2004年9月《教育部关于设立和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受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发布,至2006年10月,全国提交办学申请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有500多个,其中29个机构或项目已经教育部批准。此外,教育部近日已完成对浙江、重庆、河南、贵州、
f河北五省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复核工作,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批与复核工作仍在进行中。已经批准设立或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高等学历教育为主,外方合作院校主要来自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国内合作方则主要是处于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中国高水平大学及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高校,合作专业以经济管理类、信息技术类、机电工程类为主。在教育部2007年1月公布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中,这些领域的专业占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