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如《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0条授予民航部门负责减轻机场噪声的职责;第50条、57条、58条授予公安部门对城市噪声和交通噪声污染给与警告与罚款的职权;第57条第2款授予港务监督机构对违法排放噪声的机动船舶的警告与处罚职权等,这就涉及作为职权主体的环保部门与作为授权主体的公安部门、民航部门以及港务监督机构等部门之间在环境噪声方面环保行政权力的分工与衔接问题。(三)职权运行机制指享有环保行政权力的环境行政管理机构各自的职权运行方式。行政程序以及各机构之间开展环境事务进行行政协作的方式等,如行政决策的机制、行政命令的执行机制、环保行政事务的部门协调机制、公众参与机制以及监督机制等。以上三个方面在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中相互独立但又有机联系,共同构成统一的整体,组织结构是环境行政管理的组织形式和组织保证;行政权力结构是环境行政管理的职能形式和功能保证;运行机制是环境行政管理的组织结构与职能分工的动态结合方式和环保功能的实现形式。只有环境行政机构的设置合理、各机构之间的职权分工科学、环境行政机构运用环境行政职权的运行机制流畅、高效,整个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设置才算科学合理。但以此考察现行我国的地方
f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发现其中存在种种弊端,亟待改革。二、我国环境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近些年来,我国农民以暴力抗议当地环境污染之事件时有发生。这些暴力事件不仅挑战了以GDP为核心的发展观,而且凸现出中国环境管理制度和政策之缺失。以2005年浙江省东阳市与新昌县发生的两起农民暴力抗议环境污染的事件为例,这两起农民暴力抗议环境污染之事件不仅反映了地方政府、企业与农民在价值和利益的冲突,而且表明在涉及到本地环境问题上,管理制度和决策制定与执行的缺失,反应了中国环境管理问题之不好现状。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形成了“国务院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逐步形成了“五级管理”“四级机构”的组织体系。这种管理体制对于、推动我国环保事业发展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人口多、资源少、环保工作起步晚、经济发展速度快、管理手段弱、环境意识有待提高的转轨时期,该体制是比较经济有效的。但是也必须看到,该体制也存在不少弊端,“部门分散、地方分割、条块分离”现象严重,管理手段严重滞后,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难以有效推动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难以适应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