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另行收费保证交付租赁房屋时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内的以下公用事业管线:(1)电:(2)水:管径为100MM的进水管,并保证乙方每天120立方米的用水量及用水指标(甲方须向有关部门办理用水指标),供水达到卫生标准并定时向乙方报送检测报告;(3)排水:(4)排污:DN300寸排污管,材质是水泥管,并就近接入排污阴井;(5)机组设备的放置:符合乙方的经营需求。(6)消防设施:2、实行水、电独立计量抄表,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公用事业部门交纳,全部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未涉及的燃气、暖,在条允许的情况下,应根据乙方经营需要添加,实行独立计量抄表,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公用事业部门交纳,全部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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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章、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房屋、场地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超市设计、建筑、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标准。2、甲方保证房屋、场地具备正常使用条件,保证房屋主体结构牢固无损、不漏水;保证水、电、暖气、消防、排水、防汛、空调等配套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乙方不负责以上项目的各项国家征收费用;保证租赁房屋抗震等级为8级,符合大型超市经营需要。
3、甲方保证满足乙方的水、电、暖、燃气等公用事业的使用需求,并提供相关图纸,如因甲方的责任出现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工作负责将此项目运做成大城县招商引资项目,并帮助乙方协调好与有关政府部门之间及与周边的关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乙方办理经营手续、装修改造施工等所需要的甲方依法能够提供的合法文件及证明。5、6、甲方承担因租赁物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对出租场地上的全部房屋投保合理险种的保险。7、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及所属空间安装乙方超市招牌和标志,甲方对此不收取任何费用。8、甲方同意乙方出于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在租赁场地上修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并协助乙方办理申请、审批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工程情况上报甲方备案。9、10、承租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租赁产场所添置的、隶属于乙方所有的直接用于生产经营设备(电梯、空调、货架、冰柜等)归甲方所有。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场地保证守法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乙方拥有乙方承租内容内的门前广场、停车场的使用权,门前广场位置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