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来源:来源:天津建设网作者:作者:建筑业管理处时间:时间:201235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建筑〔2012〕14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搞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或由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负责管理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在不同阶段体现为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有关费用。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格。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建设各方从事造价管理和计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信的原则。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及相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编制、修订、补充和解释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三)负责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四)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和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五)建立造价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计价行为信用评价体系;(六)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的调解;(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签发人:刘翠乔
f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计价依据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基价(定额)、计价指引、费用标准、工期定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