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法》解读(1)解读()
发布时间20120113作者张文佳文章来源:省环境监察总队投稿:张文佳浏览次数:41
前言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解读〖〗2009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规的公布施行,对于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方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我们组织编写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解读》,以供学习参考。本书由罗建军、张建华策划和统稿,伍拥军撰稿。书中错漏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f湖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2010年11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本办法立法依据的规定。
条文解读
(一)本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有七章七十条,包括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附则。国家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
f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该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湖南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本办法的现实依据是湖南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实际情况湖南省是一个突发事件频发的省份,尤其是以山洪灾害为主的自然灾害和以煤矿安全事故为主的事故灾难频繁发生,公共卫生事件仍然威胁着公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社会安全事件呈现上升趋势,公共安全形势严峻。据统计,湖南省近几年年均发生各类突发事件20余万起,造成的损失巨大。其中2008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约194万起,死亡4027人,造成直接经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