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协议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7、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8、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资质及相关注册等事项或者参加与维持建造师资格相关的考试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但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另外根据行情支付费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天作为乙方出场费。9、甲方不得使用乙方的证书招投标等承揽工程或工程挂名:若甲方擅自使
用乙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且因招投标风险而造成的证件吊销以及所有损
失由甲方负责。10、甲方如要求乙方办理社保、医保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f1、乙方承诺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二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且承诺保证没有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办理登记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没有购买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购买社保,但费用由甲方支付。
2、履约期内,乙方必须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注册成功后由甲方保管保管。乙方应积极配合。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3、乙方必须提供注册、购买社保等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小一寸彩色相片四张)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用于从事不正当交易。
4、履行期间,甲方办理资质升级时,需乙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章等相关证件原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原件核对。
5、如遇证书年检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支持配合,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合理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补贴¥1000元。
6、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建造师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五、其他:
1、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履约期间岗位津贴总额1的损失。
2、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