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为全公司表率者;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暴力或奋勇救护同仁、公物者。如有本奖惩规定未列,而对公司有所贡献者,比照类似规定酌予奖励。
第十三条
第三章处分第一节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处分的层级处分的层级
公司对违纪员工分设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经济处罚有:扣罚工资、罚款赔偿两种。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撤职、违纪辞退等六种。违纪员工受到记大过处分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同时给予降薪撤职处理。受到记小过处分的员工在受处分的三个月内,不得被加薪或晋升;受到记大过处分的员工在半年内,不得被加薪或晋升。有特殊贡献的,经公司总裁批准,可不受此限。第二节处分的原则
第十九条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阻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损(侵)害公司利益,毁坏公司厂房、设备、水电、绿化等设施的公司员工。
第二十条
处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事情性质、情节和个人的客观条件,并视具体情况酌情提高或降低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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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十一条属于员工本人工作范围内而出现过失者加重处分,非员工本人工作范围内而支援协助或配合其他部门工作而出现过失者减轻处分。第二十二条属于明知故犯者加重,属于无意过失者减轻处分,属于屡教不改者加重处分。第二十三条视当事人配合程度、悔改表现及其他因素,可酌情加重或减轻处分。第二十四条各种处分事件中如果有主管领导监管疏忽或平时管理不力的因素,主管领导应受连带处分。如事前已经尽到督导防范责任,且事后能主动查办处理者,可减轻或免除其连带处分。第二十五条对各种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蓄意隐瞒者,根据情节给予其相关处分。
经济处罚的第三节经济处罚的标准第二十六条上班时间擅离职守,上网玩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或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罚20元。第二十七条进入厂区或工作期间不佩戴厂卡的,每次扣罚20元。第二十八条违反厂区管理制度和治安保卫制度,进出厂门不接受保安员检查,每次扣罚100元。第二十九条擅自在公司集体宿舍留宿亲友、异性或在厂内闹事影响他人生活秩序的,每次扣罚100元。第三十条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根据责任、情节大小扣罚1001000元。
第三十一条故意毁坏建筑、水电、绿化设施,办公、生产设备,公共财物的,按毁坏物品的价值或维修费赔偿。第三十二条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造成生产质量事故、伤亡事故的,按经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