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名称。三附表三行政、地理区域入选本附表的主题词,包括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称,大区名称,文件中常用的区域名称,主要的自然地理名称,诸如流域、平原、高原、半岛、盆地等,本附表三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名称
f一律采用简称,仅对易产生混淆者加范围注解予以明示,如“黑龙江省”,以同河流“黑龙江”相区分。在编排上,三个附表均以汉语拼音音序先后排列。本词表由水利部办公厅组织编制,水利部信息所具体负责。在编制过程中,部内各司局、各流域机构、水规总院和水科院提出了许多意见,或给予了支持,谨此一并表示感谢。使用说明本词表适用于水利部及其各司局正式下发的文件,水利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上报水利部及相互发送的文件。使用本词表对水利文件标注公文主题词的操作称之为水利公文主题标引,简称“标引”。标引成果的质量有赖于标引人员熟悉本词表、了解标引要求、知晓标引工作步骤,并遵守标引规则。本说明重点阐述“标引要求”、“标引工作步骤”和“标引规则”,并结合近5年标引人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必要的扩展说明,以期对初学者和自学者有所帮助。一、标引要求1初次从事标引工作的人员,需通读本词表,仔细阅读上述“编制说明”和本说明,以了解词表的构成、主题词特点和分布,以及标引方法。2标注主题词之前,需对待标文件进行主题分析,力求正确提炼主题概念,把握主题中心及其主要方面。3非正式主题词不得用作标引用词;标引用词必须选用正式主题词,而且书写字形同词表印刷字形一致。4每份文件需标注主题词2个或2个以上,其排列顺序应按主题中心用词列前和文种词在后的框式结构写成。5不得不使用本词表以外的主题词作标引用词时,选用的主题词之后须加注一个三角形符号“△”。6每份文件的标引用词总量,以6个为限,不得超过。标引词需顶格书写,各词之间相互空一格分离,不得加标点符号。
f二、标引工作步骤标引工作通常包括主题分析、选定主题词和主题标引三个基本环节。一主题分析要求通过阅读公文,弄清真实存在的主题概念,把握该主题的类型、构成因素及其相互关系。鉴于公文特有的严肃性和精准性,公文的标题一般情况下均能准确反映公文的主题。因此,公文阅读从审读标题开始,再经过通读前言和结语,最后浏览二级标题便可提炼出公文主题。在少数情况下,确实存在标题不反映或不完全反映主题的问题,此时需认真仔细通读正文,然后归纳出实在的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