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一、考核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市直各学校。二、考核办法(一)各学校每年一次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年终形成每个人的师德档案材料,并按要求报上级部门存档。市教育局将对县区师德档案和学校师德考核档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二)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切实重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考核时应按照《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同一尺度。对每位教师的评价应当实事求是,准确、公正、属实。(三)成立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要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比例不能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60。考核小组成员要挑选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参加。考核结束后,学校要将考核小组成员的名单存档。(四)考核实行百分制。按《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分平日考核(30分)和综合评议(70分)两大部分三十个小项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价。各学校按其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详细的测评表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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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组织评议。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检查的力度。评议由学校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分学生评议、教职工评议、考核小组评议三部分。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要允许学生家长参与。教职工评议:采取全体教职工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年级组集体评议的形式。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六)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三、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为90分100分,合格为70分89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一)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三)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接受学生和家长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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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六)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屡教不改的。(七)其他违背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造成不
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