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
编号: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下列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结合
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和经济关系,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协商达
成下列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兖矿国泰乙酰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醋酸、10万吨年醋酸乙酯工程。
工程地点: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
第2条发包范围及施工内容
21发包范围:中间罐区和成品罐区
22施工内容:装置设备、管道和钢结构除锈防腐;设备、管道保温;钢结构防火涂料
施工;装置内地坪防腐。
第3条开竣工日期及主要控制点
31开工日期:2008年03月30日竣工日期:2008年09月30日。
32主要控制点:
321钢结构喷砂除锈:2008年4月20日完;
322设备保温:于2008年8月10日完;
323管道保温:于2008年9月30日完。
第4条结算方式
41工程造价按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B类合同约定的方式计价和结算。
B1乙方编制预算交甲方审核,按甲方审核后的预算为基础进行结算。乙方编制预算执行
2003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山东
省安装工程枣庄地区价目表》和乙方的承诺。
B2预算造价计算公式
防腐按定额直接费(扣除消耗量定额未计价材料费及限价材料费)
不含税金,税
金按工程造价的另行计取。
fB3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全部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原件)报甲方经营部门,乙
方结算书除有负责人签字外还要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结算书的同时应附工程量计算清单,
双方最终结算将在甲方与业主办理完工程结算后进行。
4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合同第41条规定以外的零星工作,可由甲方现场代表(其他人签
字无效)办理现场签证(签证数为大写数字,涂改无效),签证单一式三份(乙方留一
份),签证工综合单价为
元工日,不再取费。签证单须经甲方现场代表、项目工
程部负责人及项目施工经理审批,并经甲方上级有关部门复审认可,否则签证无效。虚
假签证将给予双倍罚款。现场签证应及时办理,超过三日后补签证无效。
43本合同价款为不含税价。不含税合同营业税费由甲方统一交纳,不再与分包方清算。
44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按施工地点税收政策交纳,甲方负责代扣,乙方按施工产
值一定比例(与当地税务局扣缴比例相同)承担税金。如乙方出具注册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