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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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3、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4、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6、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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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