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四是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未雨绸缪,必须牢固树立主动防范意识,切实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对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把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凝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f当前,我区正处于跨越提升、转型升级、全面突破的关键时期,食品监管工作也处于重要的转型期、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格落实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县级以上政府负有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要对食品安全负总责,一定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特殊重要任务,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完善相应机构,保障经费投入,全面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在机构改革后,我区成立了由33个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一定要当好参谋助手,发挥好综合协调、调度督促、检查考核职能,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机构改革还不到位的县区,食药、卫生等部门要继续行使好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切实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目前,大多数单位机构改革还没到位,主要是餐饮监管职能还没移交。有关成员单位在职能移交中要参照市里做法,借机强化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各级食品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工作
f人员,加强食品专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要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监管工作发展需要、具有改革创新能力和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工作队伍。
(三)强化舆论宣传和督查考核。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落实企业第一责任意识。新闻媒体要定期、及时向社会公众报道食品安全知识,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快构建群众、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