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系在船实际运行效果的验证。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审核员应与被审核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其理解、认可并知悉如何改正。836活动审核后,审核组长应组织召开审核组第二次内部会议,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研究审核中搜集到的客观证据;确认并汇总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规定情况;总体评估船上安全管理活动与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运行的有效性等。837审核组应以会议或其他有效的方式,围绕审核发现的问题、不符合规定情况、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的总体看法等与船长及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838审核组应根据沟通情况确定不符合规定情况和问题,形成《不符合规定情况清单》、《问题清单》及《船舶审核报告》。8381《船舶审核报告》应在审核组长的指导下,由审核组全体成员共同商定完成。《船舶审核报告》应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审核组长对《船舶审核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8382《不符合规定情况清单》、《问题清单》须在末次会议前经被审核方和审核组长签字确认。839召开末次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审核组长简要总结审核情况并宣布审核意见、船长表态。参加末次会议的人员原则上同首次会议。
f8310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组应将一份《不符合规定情况清单》、《问题清单》复印件提供给船舶,并及时将上述材料及《审核计划》、《船舶审核报告》等其他审核所形成材料提交发证海事管理机构。当船舶同时作为代表船审核且与公司审核同时进行时,审核组应将全部审核所形成材料提交公司审核组。84发证841发证海事管理机构应对《船舶审核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发证。842经审定同意发证的,发证海事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颁发船舶《安全管理证书》。843经审定不同意发证的,发证海事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送达《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85纠正措施验证851公司应指导并督促船舶分析不符合规定情况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不符合规定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证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验证。852发证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对纠正措施进行验证。9船舶中间审核与签注91中间审核的申请受理、审核准备、审核实施、纠正措施验证按照本程序81、82、83、85的相关规定执行。92签注
f921通过审核的,审核组长在《安全管理证书》上签字并加盖“船舶审核签注专用章”。922未通过审核的,不予中间审核签注。发证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审核报告》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