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资金义务人应追加的信托资金金额最低为【100】万元,并以【10】万元递增。
f如果追加资金义务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追加增强信托资金,则在T1日930开盘后受托人将拒绝委托人代表的任何投资建议,并对信托计划持有的证券资产按市价委托方式进行变现,该止损操作是不可逆的,直至信托计划资产全部变现为止。
本信托计划的分红采取现金分红与份额分红的方式进行。(1)信托利益核算日的分红本信托计划于每个信托利益支付日向全体委托人进行分红:①本信托计划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向受益人A进行分红:受益人A每次获得的分红金额受益人A持有的初始信托单位份额×100元×xx×核算期间天数÷360核算期间天数为上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含)至下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不含)之间的存续天数,第一个核算期间天数为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至第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不含)之间的存续天数,最后一个核算期间天数为上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含)至信托计划分红(以分红的方式支付优先的预期收益)终止日(不含)之间的存续天数。支付时间: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应支付的受益人A的分红金额在对应的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②本信托计划采取份额分红的方式向受益人B进行分红:受益人B每次获得的分红份额受益人B初始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100元×xx×核算期间天数÷360÷该信托利益核算日当日的信托单位净值;每次份额分红后受益人B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受益人B已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本次分红受益人B所获得的份额。(2)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时全体受益人享有额外分红,额外分红方式如下:①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时,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向受益人A进行额外分红
f受益人A获得的分红金额受益人A的初始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100元×xx×W÷360;若信托计划存续不足半年提前终止,则Wmax(180天本信托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0天,若信托计划存续不足一年提前终止,则WMIN{(365天信托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0天}支付时间: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应支付的A类受益人分红金额在信托计划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②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时,采取份额分红的方式向受益人B进行额外分红受益人B获得的分红份额受益人B初始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100元×xx×W÷360÷信托计划终止日当日的信托单位净值;分红后受益人B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受益人B已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本次分红受益人B所获得的份额。本信托计划的超额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