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学校工会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及其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定本办法。一、操作要点1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数应在10以上。2工会主席、副主席由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女职工委员的主任委员由女职工委员会推选产生。二、方法步骤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5-7人。筹备组组成人员应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拟任工会主席的候选人、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筹备小组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筹备工作。2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明确依法及时组织工会换届选举,对保障教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加快学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意义。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3组织筹备组全体成员学习《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做到熟悉业务、按章依法开展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4核定会员总人数。本着自愿入会的原则,未办入会手续的由教职工个人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讨论批准后才能成为会员。核定的会员名单要用红榜在党务校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f5健全工会小组。一般以年级组、专业组、学科组、职能处(科)室等为单位建立工会小组。可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同时民主推荐新的工会小组长。6根据会员总人数确定是否分配会员代表名额。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学校,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代表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代表应不少于会员总数的60,女教师应占一定比例。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7提出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含主席、副主席,主任委员)建议名单。提名可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提名和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确定;另一种是由学校党组织与上级教育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各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小组的意见集中确定。8将确定的候选人预备名单在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栏公示。9召开会员大会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