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一个圆满的答复。三天后,我要回家了。临走的时候,有个学生送给我一本笔记本。第一面写着:“谢谢您老师”我当时心里乐滋滋的,毕竟这是一个学生送给“老师”的呀
现在回想起那第一节课,想起我颤抖的嗓音,鼻尖上的白灰,我就哑然失笑。一生第一次当了一回老师,才体会到当老师的艰辛。我不知道我长大以后会不会当老师,如果会,那第一节课一定会很成功,毕竟我有过一次实践呢
本文选材新颖。作者选取自己寒假在家乡当老师的一次难忘的经历,给读者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文章写得真切生动。开头写由于“我”的英语成绩优秀,很受老师夸奖,颇为自信,因此有了自告奋勇当老师的念头,面对校长的“犹豫”,也“拍着胸脯”打包票。中间上课一节写得更是传神:有刚入教室的“害怕”心理和后悔心态,有内心的不断斗争,有临场的胆怯,小作者写得都极为真切生动传神。这里既有初上讲台的紧张心理,又有手忙脚乱的狼狈动作,言行心理刻划细致入微。可见是作者确实经历之事,要不然,不会如此生动具体。
文章结构也很严谨。首尾圆合,首尾呼应,倒叙手法的使用,既使文章结构层次分明,并且强化了文题中的“难忘”两字。
全文虽然篇幅很长,中心却很集中明确。开头开门见山直入正题,中间部分精心叙写本次“实践”过程,结尾总结意味深长,含蓄深沉,深化了主旨。上一页12
读书类中考满分作文读书类中考满分作文一:读书的滋味(1326字)当初读书,并不知道读书的重要。那么勤奋刻苦地学,为的只是超越别人,捧回那张可以做为资本炫耀的奖状,寻求一种心理上的满足。这一切都是心中那份要强的自尊在支持着自己。但在默默的成长中,在痛苦与烦恼的冲击下,逐渐厌倦了这种心理上浅薄的满足。是书这无声的挚友使我明白,读书是为了使自己获得更多的知识,不断地充实自己。而今,闲来无事,便爱读书。不为黄金屋,不为颜如玉,不为千钟粟,更不为那一纸荣誉,只是为了读。读书已成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论是坐是卧,如果没有一本书做伴,就要心下茫然,踯躅不安。我最喜欢夜深人静,燃一支红烛,到书海中跋涉。若窗外还下着雨,则更是读书的好时候。万籁俱寂,伴着摇曳的烛光,听着雨声剥啄,是极易进入书的境界的。你可以在书的世界里一无阻碍地上下遨游,读三毛洒脱、豁达的人生,读朱自清那深沉的父爱,读鲁迅那铮铮的铁骨……还可以在书中随心所欲地纵横驰骋,跟着鲁迅去看社戏,随鲁滨逊去航海,也可以步入路遥平凡的世界,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