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大学生就业制度与政策(2学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正朝着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方向发展。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在不断完善,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人才的需求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出现了暂时的结构性困难,尤其是1999年全国高校大规模“扩招”以来,毕业生的数量急剧增加,使就业形势更加严峻。虽然“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是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基本制度,但“自主择业”并非自由择业,不同隶属关系的学校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毕业生在就业途径和就业规定等方面都略有差异,不同地区接受毕业生的办法也不尽相同。因此,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制度,了解就业市场的动态,是大学生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前提条件。只有把握了就业政策、就业制度和就业市场动态,才能提高求职命中率,少走弯路,顺利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第一节大学生就业制度一、就业制度的含义就业制度(Employedsystem)是指国家对人们合法取得就业岗位、维护社会就业行为的根本性规定,是党和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社会人才、人力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政治状况,为充分利用劳力、人力资源和实现供需平衡而确定的指导劳动就业工作的行为规范和工作标准体系。大学生就业制度是国家整体劳动人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发展、改革与经济体制的变化密切相关。二、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历史沿革大学生就业制度作为高等教育体制的组成部分,必须与我国的生产力和经济、政治体制以及其他体制改革相适应,并随着各项体制改革的深化而不断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与生产力发展、经济政治体制以及其他各项体制之间的矛盾,是推动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发展的基本因素。1、“统包统配”到“双向选择”的过渡阶段(1977年1984年)1977年恢复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制度,4年后的1981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等《关于改进198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报告》,确定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对毕业生分配实行“抽成调剂,分级安排”的办法;1983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等《关于1983年全国毕业研究生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的报告》,决定实行学校与用人单位直接见面的就业办法,即“供需见面”,使培养、分配与使用更好地结合起来。清华大学等一批高校率先开展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的活动。这种供需见面、政策公开的做法,打破了多年来就业政策、就业计划的神秘性,使毕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