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相关手续则应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到公司安全生产部办理注销手续,到公司财务部办理销账手续。3、严禁将报废的特种设备转让、租赁。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检测周期进行检验;对于检验中发现的不符合项,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检验部门提供的书面资料,制定整改计划进行整改,并经取得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四、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指定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及其人员的管理,完成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修、
f保养工作,使用单位应定期每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的维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第十六条承担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单位及人员,应具备从事该工作的安全资质。1、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安装维修质量。在安装、维修、调试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对承揽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验证。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对承担单位的安装、修理、改造情况进行监督并掌握工程安全质量状况。3、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安装、修理、改造质量证明书或工程自检合格报告书等资料,经建设单位同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性检验。做出检验结论,办理注册登记合格后,方可转为固定资产和投入使用。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过程中,安全生产部必须参加,监督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安装、修理完毕后,必须报特种设备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办
f理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安装及修理检验的技术资料归档。第十八条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1、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应在规定的检验时间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和待检设备明细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应各使用单位提出,公司安全生产部会同使用单位向检验机构申报。2、对于检验中发现的不符合项,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检验部门提供的书面资料,制定整改计划进行整改,并经取得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五、检查与考核第十九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