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1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010P1)
将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所调整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体系。建设工程法律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主要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还包括行政法、民商法。法律部门主要调整对象或者领域法规列举1宪法及宪法法律基础,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事《宪法》、《立法法》《组织法》《选举法》相关法项、基本制度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2民法商法产关系的规范;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中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保险法》商主体、商行为的规范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调整国家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相3行政法法》《建筑法》《环评法》《城乡规划法》对人、监督主体之间的各种关系的规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统计法》《税收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4经济法《标准化法》《审计法》《预算法》《反垄的经济关系的规范断法》《政府采购法》调整劳动关系;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5社会法会福利《社会保险法》6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刑法》7诉讼与非诉规定各种诉讼、非诉讼活动程序的法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讼程序法(程序法)法》《仲裁法》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11P1-3)★【备注】第三版教材部门法体系的划分与之前教材内容有较大不同。以下简称“三版变更”。注意把握建设工程核心法律的所属部门。1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012P3-6)★★★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法的形式决定法的本质。包括四层含义:1立法机关性质和级别2法律规范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世界范围内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法)、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1121我国法的形式(1012P3-5)法的可设置的制定机关表现形式及示例效力等级形式处罚种类1宪法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最高不得抵触,否则无效《民法通则》《刑法》《合仅次于宪法;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