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域阳光骑行运动俱乐部
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俱乐部全名为雪域阳光骑行运动俱乐部(以下简称本俱乐部)。第二条本俱乐部由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教师自愿联合发起成立,为川藏线骑行爱好者及林芝地区自行车爱好者提供服务社会团体。第三条第四条本俱乐部的宗旨是:团结、进步、环保、健身。本俱乐部接受全国各地骑行爱好者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主要功能
本俱乐部主要的功能有:(一)努力宣传、贯彻党的体育路线、方针、政策,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人们利用自行车作为生活及上下班的交通工具,为缓解交通压力、保护环境做出贡献;(二)本俱乐部,大力开展群众性健身骑行、旅游观光等活动;通过组织户外运动,让会员感悟自然、发现潜能、释放快乐、丰富体验、沉静心灵、完美人生;通过健康休闲方式,引导会员加深对自然的领悟,增强与他人的沟通。
第三章会
第一条本俱乐部实行个人会员制度。
员
第二条申请加入本俱乐部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俱乐部章程;(二)有加入本俱乐部的意愿,热爱自行车运动并有一辆自行车;(三)积极参加本俱乐部举办的骑行活动;(四)年满18周岁,未满18周岁的经有监护人同意可以加入。第三条会员的权利
f(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俱乐部举办的各项活动包括骑行、旅游、技术辅导、知识交流等,享用本俱乐部提供的技术和信息等资料;(三)对本俱乐部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有提请本俱乐部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五)自由退会的权利。第四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本俱乐部决议;(二)承担本俱乐部委托的工作,支持和积极参加本俱乐部举办的各项活动;(三)应自行购买户外活动相关险种,对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不可预见的风险,自愿承担其责任,并独自承担事故发生后人身所受侵害伤害的救治责任和财产损失责任。(四)一切活动听从指挥,严格服从俱乐部安排。活动中相互帮助、互助互爱、共同面对困难。(五)自觉维护和扩大俱乐部声誉和形象,不得有损俱乐部利益的行为。第五条退会(一)会员自由退会应通知本俱乐部负责人。(二)会员违反本俱乐部章程,不履行义务,对俱乐部发展不利,造成严重影响和破坏的,劝解无效者后,经俱乐部成员超过半数票数同意的,取消会员资格。(三)取消会员资格需重新入会的,需得到俱乐部成员超过半数票数同意方可获得会员资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