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确定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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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按照规定已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落实。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办程序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2.建设项目招投标(直接发包)3.合同登记4.质量监督手续5.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6.办理开工许可证
(三)提交材料: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业主资金证明;4.施工图审批准书;5.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6.质量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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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施工合同、监理合同;8.安全审查表;9.项目报建表;10.施工许可证申请表;11.商品房所需提供费用凭证;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13.墙改费及散装水泥费凭证;14.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
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行政许可的条件
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申办程序
1.申请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2.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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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建设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查勘,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于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书。
(三)提交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主管部门制式表)2.营业执照(需要原件)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原件)4.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原件5.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原件6.施工许可证需要原件7.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8.商品房预售方案需要一房一价备案9.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10.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11.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12.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13.预测绘报告14.业主临时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