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质量保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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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确保采购物资(产品型号、规格、名称):
符
合规定的标准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除执行供货
合同规定和技术协议中有关要求以外,应满足以下质量保证条款的要求。
1质量责任:
11甲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乙方
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
12甲方对于原材料的品质控制采用委托乙方检验的方式,即使不做任
何检验和测试也能直接投入生产。
13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31乙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建立和保存进货检验
的原始记录,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甲方可
在需要时对乙方分供方(二级供应商)名单要在甲方处备案,若有变更须
及时通知甲方。根据质量的需要,甲方保留指定乙方分供方(二级供应商)
的权利;甲方可在需要时对乙方分供方(二级供应商)处进行质量验证和
现场审核。
132乙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
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
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乙方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
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
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
133乙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
施,并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对以上
f13113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乙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甲方指出后,乙方须及时进行有效整改,乙方应该在1周内提供初步报告,4周内提供完整报告(包括根因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等),得到甲方确认后才能关闭。甲方保持继续深入跟踪的权利。对未整改或整改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视为乙方违约。
134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检查相关的设备、产品、材料(受限或保密信息除外),受限或保密信息内容和范围需双方在样件阶段确认。
135甲方对产品的检查和验证,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可接收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甲方的拒收。
a乙方应建立内部产品质量审核程序并按质量计划进行产品质量审核,其中功能件、安全件应向甲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实验报告,涉及3C认证或防爆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提供相应的3C证书或防爆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证书以及证书编号。
b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通过第三方进行质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