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一只斗鸡,起诉斗鸡的主人,约翰说他们之间有口头合同,还请来朋友作伪证,结果法官判约翰胜诉。
后来斗鸡案被反转,真相披露后,舆论大哗。英国开始启动反欺诈与伪证立法,于1677年颁布著名的《防止欺诈与伪证法案》,在这部法律中有这样一条,标的不低于10英镑的合同必须有书面形式。后来美国的法律也借鉴了英国“白纸黑字”法律的精神。
这是在法律领域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的标志性事件。这个事件告诉我们,在“陌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必须是要有条件的,一个人信任另外一个人,或是执法方要采信某人的口证,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链条,单凭“口供”或者“口述”是不能断案的。
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之所以层出不穷,缘于信用社会远远没有建立起来。除了需要统一打击之外,更重要的是诚信制度的建设。说白了,就是一个人从口腔里发出来的每一个单词,必须要有一种制度,使他说谎要付出代价;一个人如果要相信另外一个人的口头表达,必须有一种制度,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物证作为信任链条,口说无凭。
如果能做到这两点,那么“陌生人社会”就可以顺利进入“信任社会”了,也就不可能发生用几个电话、QQ群里几段留言就可以骗人家几百万元的事情了。(摘自《中国青年》201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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