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纷积极设立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加强与媒体密切沟通,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这是一个良好的举措。通过各种平台的宣传,多管齐下,使正面引导产生叠加效果,并将这种效应不断放大,在处理网络舆情公共危机时,公安机关能够在加强自身应对措施基础上,积极争取到广大媒体的理解与支持,有效地传递公安声音,以实现整体网络舆论的有效控制,使事件的动态发展由公安机关掌控,使负面的效应降到最低化。
三、事后评估能力建设
某一网络舆情公共危机事件结束后,要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再发生机率等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对舆情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剖析。公安机关对于前期引发事端和处置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要向公众进行自我批评,并积极接受监督。其中,对执法不规范的,调查有关主管部门和负责人的职责,重要的是使这些运行透明化,实现“阳光执法”。对于处置得当的,要不遗余力宣传,树立我们的正面形象,在大力宣传公安民警的服务理念的同时,还能传递处置过程中的正能量,这是促进警民和谐关系的必要措施。对于再次可能发生的,要持续开展监控工作并制订相关方案,一旦出现再次发生苗头的,要及时落实疏堵措施,确保不出现反复。
最后各责任部门要作出全面分析汇总,领导小组进行点评,处置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缺陷,要及时完善机制、查遗补漏,同时通报给个基层单位讨论学习,吸取经验教训。
网络舆论的公共危机事件是一把“双刃剑”,处置得当,树立了我国公安机关的正面形象和威信,处置不当,产生负面效应,而且会无限放大,带来的危害可想而知,会影响整个公安工作的中心。我们要提高网络舆情下公安机关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快速平息网络舆情公共危机事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张明芳公安机关加强公共危机处置能力建设问题研究JTheoryResearch,2014(10):120121
2徐跃飞网络舆情下公安机关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策略J湖南社会科学,2013(3):7375
3龚维斌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4李彦,彭知辉论涉警公共危机事件中的媒体应对J公安法治研究,2010(3):9699
f责任编辑:孙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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