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财务部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备案。对屡次违反的,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章安全生产考核
第三十九条、项目部所属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全生产情况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每半年对所属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履行职责以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提出意见,作为安委会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四十条、公司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和依据公司《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每年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能力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价。同时公司还将结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法,对所属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第四十一条、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为良好单位;得分在7580分含75分的为合格单位;得分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
第四十二条、公司安委会负责考核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十一章奖励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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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西和县X520线西峪至蒿林公路鱼磨至包家窑段县乡道改造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项目部所属部门按照其职责及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奖励:奖金由安全管理基金列支。
1、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伤亡或环境破坏事故发生,使企业和员工含劳务工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给予3000的奖励;
2、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给予2000元的奖励;3、在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或环境破坏,开发创新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已有的劳动保护科学技术成果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给予5000元的奖励;4、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有显著贡献者,给予3000元的奖励;5、全年未发生死亡、重伤或环境破坏事故,事故频率未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未受公司等上级通报处罚,奖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5000(安委会主任)元奖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安委会副主任)4000元;奖励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负责人3000元奖励公司安委会相关人员10002000元;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实行安全目标和单位第一责任人(党政同责)年薪挂钩,凡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或工伤频率超标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本年度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