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和阻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九章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第三十七条、项目部所属的各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财企20121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提取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公司财务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负责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项目部、生产工厂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所有安全费用的使用因由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并做好台账。
2、项目部须将合同工程造价款的15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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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西和县X520线西峪至蒿林公路鱼磨至包家窑段县乡道改造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5、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事业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