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的赞助80作为协会的活动经费,20作
为会员的报酬。第三条本协会积极开展以勤工俭学为主要方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第四条本协会所有的经费收支情况均由秘书处进行登记管理,并上交院社团总
会进行备案。第五条无论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挪用经费,否则,一经发现,即追
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六条协会实行财务公开化和管理透明化的制度,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第七条每年我们将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奖学金奖励优秀贫困生和在工作中
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协会委员会。第二条本章程经批准后开始施行。
f广西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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