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借款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为加强对个人借款及预付款的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成本或呆、坏账损失,规范财务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其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三、定义个人借款是指为因公事而须发生的借款,包括因公出差、承办各种活动、参加培训等。公司间借款仅对集团所属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剂借款。四、管理要求1、个人临时借款11、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必须填报OA借款流程(HT002),明确借款事由、注明还款日期,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借款:因出差、培训、业务招待需要借款的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流程》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借款未还者不得再次借款,办理借款需及时归还,未归还者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回,以后将不予再借支。12、个人备用金:因业务需要借用备用金(销售总监、项目负责人、片区经理、食堂管理员、安装ETC车辆司机),以年为单位,每年12月25日前归还,不得跨年借支与归还,对逾期者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未还金额5000元以下,考核200元,金额5000元及以上,考核300元)并从当月工资扣除,下年不得借用备用金。生产企业原则上不予借备用金,借支备用金必须部门领导提交申请流程,经部门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予以借支。
13、所有临时因公借款必须在该项费用发生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合同文件等有效凭据一次报销冲账,多退少补,并结清该项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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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4、冲账部分若小于本次借支款,则必须在报销时以现金补足结清借款,不允许挂账或挪作它用,一般规定当月借款当月结清,特殊情况除外,如月底借款可到次月初再还,超期未还的,财务强制从工资中扣还,同时给予处罚,罚款连同还款额一并从工资中扣除。
15、大额专项费用报销超出借款预算部分时应提供书面费用申请,按原报告审批流程审批后方可报销。
16、其他类型借款,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及报销。2、直接支付给外单位的劳务费、咨询费、广告费、材料费、货款等一律不能以个人借款的形式支付,须由财务统一对外转账支付。3、各子公司之间借款31、各子公司有资金需求,由出纳填报公司对公司内部借款流程(HT200),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执行借款。32、借款方式采用集团公司直接支付货币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33、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可根据资金需要,确认借款期限。34、借款利息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计算,以月为结算周期,以实际借款天数核算,每月2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