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图区考面试状元班讲义《热点手册》
4辱母杀人案
【热点概述】2016年4月14日,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六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致4人受伤。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聊城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受理此案。【相关评论】澎湃新闻:舆情是舆情,法律是法律。两者之间不能混淆,但两者之间并非天然对立,民意执念的朴素正义,应该在法律管道内有正常的吸纳空间。在公众一边倒地同情“辱母杀人案”的时候,我们期待足以令人信服的正义理据,或者做出正义的修订。新京报:捍卫公平正义,公检法都有责在身。办案者也只有让民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经得起法治考验、时间检验。而该案引发舆情一边倒,说明公众从中感受出来的公平正义分量,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仍有不短的距离。就此案而言,判决时如能给正常的人伦情理留下必要空间,能考虑到当面凌辱自己母亲导致的精神痛苦,那判决势必会被更多人认同。如今于欢已提出上诉,期待山东高院的判决能传递人伦情理的温度。【模拟题】于欢刺杀辱母者的案件被很多人关注,公众对于于欢的案件多表同情,根据相关法律,司法判决认定于欢属故意杀人,对此,你怎么看?【测评要素】综合分析能力
f【答题要点】1辱母杀人案受关注是因为法律与人情之间矛盾的体现;2法律与伦理不应相违背;3解决这一问题,还应立良善之法,加强执法与司法的公正性。【出题人】李鑫【参考解析】公众对于辱母杀人案的关注,折射出法律与人情之间的矛盾。此案在半年过后掀起舆论波澜,正是因为其中蕴含着许多人的伦理诉求和情感诉求。换句话说,在很多人看来,于欢的行为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更是一个伦理行为。而对于判决是否合理的检视,也正显示出在法律调节之下的行为和在伦理要求之下行为或许会存在的冲突,显示出法的道理与人心常情之间可能会出现的罅隙。也正是在这个角度上看,回应好人心的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常说,法理不外乎人情;西方也有法律谚语说:“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