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
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
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
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
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第(一)、
(二)、(三)项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
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如遇节假
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
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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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乙方。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乙方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第十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