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学案教学概述
一、学案与学案教学的概念1.学案的概念简单地说,学案就是学习方案,它可以由教师根据学生实际编制,也可以由学生根据个体的学习需要编制。教师编制的学案主要是提出学习问题,让学生解决,以训练和发展学生设计学习方案、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编制的学案课是合理地设计、规划个体学习,创造性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学案是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编制的适合本校实际的学习材料,或是把现有教材整合成适应本校、本班学生实际情况的第二版教材,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案属于本校课程的范畴。因此,学案是根据课程标准或教材以及学习资源、学生实际(如知识基础、能力水平、学法特点和心理特征等)编制的,培养学生创新精神,训练和发展学生学习能力的校本课程。编制学案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学案有两种呈现方式,即纸质学案和多媒体学案。学案源于高质量的教学设计,从教学设计中独立出来,只关注针对学生的学习设计。可以说,不能设计出高质量的教案,就不能编制出高质量的学案。学案与教案主要有如下几点不同:①学案以学生为本,以学论教,以学生的学为中心,关注的是学生学什么、如何学;教案以教师为本,以教论学,以教师的教为中心,关注的是教师教什么、如何教。②编制学案必须以清楚地了解学情为基础,符合学生的学习实际和需要,而教案多是以教师对学生的某种假设或猜测为基础,往往脱离学生的学习实际和需要。③使用学案时,学生唱“主角”,需要学生的全员参与和积极主动参与,具有互动性和开放性,使用教案时,教师唱“主角”,学生被动参与,不能全员全面参与,具有单向性和封闭性。④学案立足于自学,着重于学生“拿来”,强调的是“会学”,重视学法指导;教案立足于“灌输”,着重于“给予”,强调的是“学会”,忽视学法指导。⑤学案作为校本课程,对学校开设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等进行校本化建设;教案仅仅作为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方案,不能被当做校本课程。2.学案教学的概念“教”是指把知识或技能传给别人,通常是指教师教学生。我们可以赋予“教”更丰富的内涵,即“教”可以是教师“教”学生,也可以是学生“教”学生,还可以是学生自己“教自己”,即自学。以学案为教学载体,可以实现教师教、学生教和学生学的有机融合。运用学案组织教学是培养学生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学案教学是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以学案为载体,以教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