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2012年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的通知
各股、所、室:为加强我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我单位开展
“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的要求,现将我镇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等制度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镇党委镇政府2012年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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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日
镇2012年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机关文明行为规范,是指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提供服务或参加社会活动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及言行规范。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我镇机关管理的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第四条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均有权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其违反本行为规范的行为予以检举。第二章文明道德规范第五条政治坚定,忠诚尽责。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柴胡店。忠实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观、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勇于同一切有损国格、民族尊严和柴胡店形象的不文明言行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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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六条遵章守纪,依法行政。模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七条加强学习,勇于创新。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具体实践。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掌握从事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八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坚持锐意进取、开放创新的精神,勇于探索新形势下创新机关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
第九条认真遵守《廉政准则》,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忠于职守,不以权谋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淡泊名利,爱惜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第十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