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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体育局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云南省体育局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激励他们廉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正确履行职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关心、爱护干部,把对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与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和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和保护干部(一)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指导,以党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为依据,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二)与干部进行谈话,是组织上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谈话,更好地体现党的干部政策,增进组织与干部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为创造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的积极作用提供组织保证。(三)与干部谈话,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沟通、转告、勉励、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四)与干部谈话,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按照不同的情况,原则上由组织找个人进行谈话。
f二、领导干部谈话根据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分不定期谈话、任职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以下几种方式(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组长,根据工作需要与要求,应当不定期与下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了解该单位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二)任职谈话。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职务调整、换岗交流、下派挂职,任职前提出任职及廉政要求的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介绍新的工作岗位情况,提出新的要求和希望;根据新的领导岗位职责,对领导干部提出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提醒,要求其注意克服和认真整改;介绍其履职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听取本人对即将任职岗位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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