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管理能手、专业管理能手、技术能手评聘管理办法
(讨论稿)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人才使用机制,推动专业管理和技术操作高级人才队伍建设,拓宽职工的职业发展通道,调动职工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结合分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管理能手、技术能手是指非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在专业管理岗位或关键性技术操作工种中具有优异的专业管理水平(技术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创新能力、带徒作用明显,在本专业岗位或工种中工作业绩突出、影响带动作用大,为企业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和显著经济效益的高级专业人才或技术技能带头人。第三条专业管理能手、技术能手实行聘任制,由分公司总经理聘任,任期三年。专业管理能手和技术能手各设二个等级,分别为首席专业管理(技术)能手和高级专业管理(技术)能手。专业管理能手、技术能手为相应管理岗位和技术工种的专业(技术)职务,不是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的普遍晋升。第四条专业管理能手的聘任对象为各专业岗位业务水平拔尖的高级人才;技术能手的聘任对象为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起关键性作用的工种中的高技能人才,具体工种范围包括测量工、试验工、钳工、机修工、电工、起重工、电焊工、钢筋工。对聘任技术能手的具体岗位、工种由分公司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进行确定和调整。各岗位工种的首席管理(技术)能手聘任职数为1名,高级管理(技术)能手的聘任职数为23名,对关键性的技术岗位工种,根据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在聘任职数上可增加12名聘任职数。船员的分配仍按原岗位津贴证书津贴的分配办法执行,不参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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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业管理能手、技术能手的评聘。第五条专业管理能手及技术能手的聘任原则: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和重能力、重业绩的原则。坚持以业务水平(技术水平)超群、业绩贡献突出、创新能力较强作为评聘的主要依据,努力营造拔尖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对专业管理能手、技术能手实行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岗位激励和绩效激励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强化业绩与能力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专业管理能手、技术能手的业务(技能)水平、业绩贡献始终处于本专业岗位工种的领先或排头位置。
第二章专业管理能手的评聘条件第六条专业管理能手应符合以下基本聘任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