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质控中心2011年工作计划
根据卫生部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及《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的规定,认真开展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2011年的工作重点是本着加强指导,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工作目标,全面规范我市各医院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书写质量,逐步提高医疗质量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对全市医师进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及《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评价标准2008版》,自治区内病历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培训。
二、充分发挥市病案质控中心的作用,突出质控中心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使整个医疗过程成为一个不断检查、不断反馈、不断调整、不断规范的过程,从整体上加强和推进病历书写的规范化、法制化和标准化;拟下一步根据医院等级、区域分布及医院病历管理情况,实行交叉检查,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医疗机构对于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及《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的规定落实情况,尤其对新版与旧版不同之处是否落实进行督查。
四、配合卫生部“医院管理年”专项检查活动,在对医疗文书质量、核心医疗制度在病历中的体现等方面进行督查、指导、反馈、评价。
五、将病历质量检查工作前移,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
f理。对重点科室、部门实行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如新生儿、重大、疑难致残手术、新技术项目手术、死亡患者、疑难危重患者等病历,防范和减少因病历书写欠缺而带来的医疗安全隐患。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门(急)诊病历质量的督查指导。
六、提高病案质控中心成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建设,建立中心成员例会制度,进行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参观,提高病历质量管理和指导水平。
七、举办病案质量管理培训班。加强有关病历书写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医疗制度的培训。
八、质控中心每年根据检查结果,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病历质量及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进行总结并上报卫生局。
九、加强与其他质控中心及卫生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向上级医院学习,以进一步提高质控中心的管理能力。
f乌兰察布市病案质量控制中心职责
一、在自治区病案质量控制中心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市医院的病历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积极推进先进的病历管理模式,拟定以医疗质量为中心、以病历书写规范为目标的病历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二、制定及修订适应病历规范管理的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及职责;三、调研全市病历质量状况,拟定病历质量阶段目标;四、组织全市对自治区病案质量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