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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市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桂政发〔2006〕64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现“城乡清洁工程”的长效管理,确保“城乡清洁工程”持续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深刻认识“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自2006年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我市城乡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变,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成了人民群众生活中实实在在的要求。同时,也创造了许多推动“城乡清洁工程”开展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还停留在“运动化”“突击型”的层面上,尚未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新形势下,如何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要求,已成为“城乡清洁工程”面临的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建立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改善城乡群众生活环境,树立美好的城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
f明城市,开展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活动为载体,以建立数字化城管系统为依托,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和严格问责并举的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巩固、提升我市城乡清洁工程已有成果,逐步建立治理“脏、乱、差”、塑造“洁、齐、美”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乡环境的持续改善,为提升城乡建设与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我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让人民群众不断满意。(二)总体目标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抓好落实,切实改善城乡群众生活环境。完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确保城乡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不断提高我市文明与环境卫生素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行政管理机构日益健全,形成责、权、利相一致、奖惩与监督落实到位的运作机制;行政执法工作日益规范、全面、高效,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城乡居民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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